2020年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發(fā)布《關于做好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改革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:
1、2020年7月1日起,本市行政區(qū)域范圍內新建、擴建、 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(含水務、交通)工程取消施工圖審查,實行告知承諾制,各項行政許可均不得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作為前置條件。
2、建設單位對勘察、設計的質量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。勘察、設計單位對勘察、設計的質量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。建設、勘察、設計單位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。
3、2020年7月1日前,已經簽訂施工圖審查合同或通過招標確定審圖機構,或者雖未簽訂施工圖審查合同,但為了加快重大項目建設,施工圖審查機構已提前介入審查的,可以繼續(xù)按照原施工圖審查及行政許可方式執(zhí)行。2020年7月1日零時起,深圳市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系統(tǒng)關閉,系統(tǒng)中的文件及信息將自動轉至管理系統(tǒng)。